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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兴国县第十二幼儿园2026年秋季招聘公告
2026-07-27 15:28:20

(一)幼儿教师

1.幼师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身心健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责任心强,遵守纪律,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掌握弹、唱、说、跳、画、写、基本办公软件等技能。

4.艺术特长专业、有幼教经验者优先。

5.年龄40周岁以下。

 

(二)保育员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工作态度端正;

3.对幼儿充满爱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讲卫生,服从工作安排,积极配合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4.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人社部门颁发的保育员、育婴师初级及以上岗位技能资格证书,有幼教经验者及幼师资格证者优先。

 

(三)实习教师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幼师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好学、责任心强。

应聘方式

1. 扫描报名提交材料: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普通话证书等)上传至报名表。

2.报名热线:15070920030(邓)

                   18107075119(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