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申请人顺利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现将宜春市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予以公告。
一、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审批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宜春市行政审批局认定。宜春市各级认定机构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认定对象范围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宜春市各县(市、区)范围内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宜春市(含各县市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驻宜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认定网报时间
2026年9月21日8:00--9月30日18:00。
申请人须在上述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选择相应县(市、区)认定机构进行网上申报,逾期将无法报名。
四、认定网报流程
申请人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访问“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并进行实名注册,随后,在该网站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认定网报流程详见附件2。
五、材料提交及体检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由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自行确定,另申请人需提交证件照片(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相关要求发布在网报里的“注意事项”中,申请人在网报时务必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提交照片。
六、认定报名审核
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从2026年起,我市各级认定机构不再进行线下现场确认,申报材料全程在网上进行审核确认,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材料审核结果,按认定机构留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申请人可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并在网报时仔细阅读认定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如有疑问,可电话详询。
1.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图标。
2.打开本人手机赣服通,扫码登录。
3.选“高效办成一件事” —“查看更多”—“个人一件事”—“工作”—“教师资格认定”。
4.选“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立即办理”。
5.“是否需要补办教师资格证书”选“否”,点击“下一步”。
6.选“教师资格认定”,点“下一步”。
7.登录(如无账号需完成注册)。
8.选“教师资格认定报名”。
9.申请人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