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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江西省农业科学院中学2025年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2025-07-01 16:24:21

根据《江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安排,现将江西省农业科学院中学2025年教师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

详见《江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一批面试人员名单及网上调剂公告》。我院将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有关安排

(一)时间:2025年7月2日上午9:30-11:00,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地点:江西省农业科学院机关大楼一楼会议室。

(三)材料要求:考生报考岗位条件所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查原件,复印件现场收取,请考生提前准备)。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按照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国(境)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3.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中小学在编教师、特岗教师、民办学校教师、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报考需提供的材料:

(1)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20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2022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且2025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报考,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公费师范生和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未正式解除协议的不得报考(以解除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5)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的在编教师、服务不满3年(即:2023、2024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其他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编办办理下编手续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6)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六)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