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关闭
call
崇义县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5-04-15 09:37:01

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江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我县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及有关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崇义县教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户籍、居住地在崇义县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认定条件严格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一)认定对象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以下人员之一: 

1.户籍在崇义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崇义县居住证的人员。

3.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崇义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崇义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2025年4月14日—4月29日。 

第二阶段:2025年6月4日—6月18日。 

2.网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5)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别提示

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必请重新上传。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时间

第一阶段:2025年5月7日—5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第二阶段:2025年6月19日—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

崇义县教育局404室师资服务股。 

3.现场认定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证明户籍在崇义县,不是崇义户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崇义县居住证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或部队出具的佐证材料)。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如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没有拿到纸质毕业证,可以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电子备案表》。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照片背面请写上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⑤网上认定状态显示为确认通过后,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填写相关信息(网报序号:XXXXXXXX)。

(2)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一次性提交。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材料的,必须限期补齐认定机构所告知缺少的材料。申请人应提交承诺书, 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认定机构给予认定,逾期未补齐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人无法前往,可委托他人按要求携带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但体检必须本人亲自参加,严禁代替。

(三)体检 

1.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要求,现场确认合格后由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方可认定。 

2.体检日期:现场审核后,在两天内体检完毕,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检,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体检时携带盖章版《体检表》《体检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去体检医院体检。体检完毕后,《体检表》交回医院体检科。

(四)认定和发证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凭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确认地点领取。 

特别提示

《教师资格证》由上级部门印制,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事宜。

     (二)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育厅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三)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崇义县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797-3815580。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doc

附件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