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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上高县2025年省考公办教师招聘体检公告
2025-07-23 07:46:12

根据《江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身体条件必须能胜任所报岗位的工作;

2.坚持接受监督的原则,在上高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3.坚持回避原则。医务工作者、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二、体检对象

上高县2025年省考公办教师招聘入闱体检人员75名(见附件)。

三、体检安排

1.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9日(周一、二),上午7:30开始,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2.地点:上高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上高县沿江东路东方星城东侧约170米,门诊部三楼东面) 

四、体检要求

1.体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2.如实详细填写《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中有关个人信息。

五、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携带好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已打印完成,体检当天领取)。

2.体检当天早上7:30准时到上高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前需先到体检中心二维码缴费。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3.受检考生不得请假,如因个人原因,迟到或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为保证体检过程正常进行,不要擅自更改体检项目,不能遗漏任何一项检查,严禁私下与医务(技)人员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立即取消体检、聘用资格。

4.女性受检者有例假、怀孕者需向前台或医务(技)人员说明,因怀孕需申请部分项目延期体检,应于体检当日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项目应按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受检考生自行取得、提供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招聘体检依据。体检过程中,受检考生对血压、视力、身高、体重等常规项目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束后,考生不得就上述项目再提出复检要求。所有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方可自行返程离开。

6.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如本人有复检要求,须在体检结束5日内(即2025年7月31日前)提出复检申请,经审核通过、安排复检后,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7.体检表由县教体局归档保存,不再退还本人。

六、收费标准

由负责体检工作的医院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体检人员收取,在体检当天缴交。

七、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江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联系电话:上高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资股  0795-2509530。

 

附件1.体检须知.docx

附件2.上高县2025年省考公办教师招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docx

 

 

上高县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